(来学网)某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农民收购大麦1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20000元,验收后送另一食品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膨化食品,支付加工费价税合计621.5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将以前月份购入的10吨玉米渣对外销售9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000元,将1吨玉米渣无偿赠送给客户。
(3)生产夹心饼干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100000元。
(4)上月向农民收购的小米因仓库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本5970元(含运费120元)。进项税已抵扣。
(5)转让2015年3月购入的小型生产设备一台,从购买方取得支票8000元(含税)。
(6)允许广告公司在本厂2017年12月建成的围墙上喷涂家电、服装广告,价税合计收取50000元。
(7)修缮仓库,为修缮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合计15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取得的发票均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该厂因管理不善损失而转出的进项税额为()元。
- 该厂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该厂来自广告公司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 该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