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 年 5 月销售食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 117 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 2.34 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7%,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 A.
    (来学网)(117+2.34)÷(1+17%)×17%=17.34(万元)
  • B.
    (来学网)117÷(1+17%)×17%=17(万元)
  • C.
    (来学网)117×17%=19.89(万元)
  • D.
    (来学网)[117+2.34÷(1+17%)]×17%=20.23(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1)117 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必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 AB。(2)本题销售的标的是“食品”,而非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不必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排除选项 D;如果本题销售的是白酒,则对应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征税,此时,应选 D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