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为扩大生产,某业主拟新建一工业厂房,该工业厂房的建设场地为荒废的农田。设计要求规定,厂房地平范围内的耕植用土应彻底清除,厂房基底标高应位于原状土的2.0m处。在工程准备前期,业主委托某土方工程公司进行场地平整,清除了耕植土并用三合土回填压实到场地的设计标高。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指出,施工单位无需考虑清除耕植土的问题。某冶金建设企业中标该工程,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固定价格合同,开始施工。施工单位在进行基坑开挖的过程中发现,相当一部分基坑的开挖深度虽已经达到了设计标高,但仍未见原状土,同时在基坑及施工现场仍有部分深层的耕植土和淤泥等需要清除。
问题:
1.在工程中遇到地基条件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符时,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
2.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价款的变更和工期的变更时,业主和施工单位需要注意的时效性问题有哪些?
3.根据修改后的设计图纸,基坑的开挖深度要增大,从而造成工程量的增加,施工进度拖延。施工单位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