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作废标处理的是(  )。
  • A.
    (来学网)投标文件中个别地方出现漏项
  • B.
    (来学网)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
  • C.
    (来学网)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 D.
    (来学网)投标文件签字人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授权代表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其中重大偏差包括:(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作废标处理,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本题中选项A、B、D均属于细微偏差,不应作废标处理。
【点评】本题考查投标偏差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