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小刘2008年7月大学毕业后,未去分配所在地报到,留在北京寻找机会,但未办理相应的证件,即"四证一卡":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健康证、外出就业登记卡。2008年8月,他与一家广告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8月1日至2010年8月1日。2009年5月公司以小刘私打长途电话,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其作出辞退决定,小刘不服此决定,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怎样处理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