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8500m3,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筏板基础。该工程位于市中心,场地狭小,开挖土方需上运至指定地点,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按规定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按合同要求提交了总进度计划,如图所示(时间单位:月),并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和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施工总承包依据基础形式、工程规模、现场和机具设备条件以及土方机械的特点,选择了挖土机、推土机、自卸汽车等土方施工机械,编制了土方施工方案。事件二: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总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总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控制资料符合要求”的审查意见基础上,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监理工程师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事件三、当施工进行到第5个月时,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B延期2个月,造成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13000元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窝工费2000元,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一项工期索赔和两项费用索赔。问题1.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工期是多少个月?指出该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以节点编号表示)。2.事件一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土方施工机械的依据还应有哪些?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事件二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基础工程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本工程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还应包括哪些人员?4.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三项索赔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问题1:本工程的总工期为18个月。(2分)关键线路是:①-②-④-⑥-⑧-⑨-⑾-⑿问题2:选择土方机械的依据还有:开挖深度、地质、地下水情况、土方量、运距、工期要求问题3: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不妥当理由是:按照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应该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建设工程主体验收工作,不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还应包括: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问题4:答:1、工期索赔不成立。因为虽然是建设单位导致设计变更但B工作不是关键工作总时差为2,延期时间没有超过总时差所以不成立。2、机械停工损失索赔不成立因为施工总包单位自有机械只能按折旧索赔。操作人员窝工索赔成立,因为造成此次时间是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是施工单位原因所以索赔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