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施工公司 A 欲在某公开招标工程中进行投标。同时投标的单位还有 BCDE 公司,在平常的接触里
A 公司和这几个公司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编制完标书之后,A 公司和其他几个公司进行了协商,各方交换了
投标报价,并达成协议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增加 10%的利润。
问题:
1、在工程开标大会上,除到会的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招标办请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参加大会。
开标前公证处提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审查中,对施工公司 A 提出疑问,这个公司所提交的资
质材料种类与份数齐全,有单位盖的公章,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可是法律顾问认为公司投标书无效。试问
上述招标程序是否正确?为什么?
2、施工公司 A 的投标书是否有效?为什么?
3、ABCDE 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法律法规如何定义?
正确答案:
1、上述招标程序不正确。因为招标单位应对报名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故在开标会议上不应再
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2、A 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效,因为 A 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3、串标行为,是违法行为;串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
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