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31条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申请人必须在复议申请中,明确指出实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谁,是一个,还是几个?否则,复议机关的复议活动就无从进行。(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是指单行法律、法规对申请复议条件的特别规定。上述六个方面的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所必须具备的必要条件,这六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除此之外,申请复议还必须在法定申请复议期限内提出申请,必须依法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