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支票提示付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日期为出票日起1个月
  • B.
    (来学网)出票人记载自己为收款人,提示付款不予受理
  • C.
    (来学网)支票未记载收款人名称,可以提示付款
  • D.
    (来学网)现金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0日;选项B,支票出票人可以记载自己为收款人,如支票出票人支取现金;选项C,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选项D,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不能作委托收款背书,只能由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经济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