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

1662. 背景资料: 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双代号)如图1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在上述网络计划中,工作C、F、J三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7000m^3、10000m^3、6000m^3,共计23000m^3,土方单价为15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2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5元/m^3下降到13元/m^3。合同约定机械每台闲置1天为800元,每月以30天计;C、F、J实际工作量与计划工作量相同。 [2511_26.gif]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中,由于施工单位施工设备调度原因,C、F、J工作需使用同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 事件2:在工程按计划进行4个月后(已完成A.B两项工作的施工),项目法人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该项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G工作在E和N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根据施工单位提出并经监理机构审核批复,该项N工作的土方工程量约为9000m^3,施工时间需要3个月。 事件3:经监理机构批准,新增加的土方工程N使用与C、F、J工作同一台挖土机施工。 问题: (1)土方工程N完成后,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 ①增加土方工程施工费用13.5万元; ②由于增加土方工程N后,使租用的挖土机增加了闲置时间,要求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2.4万元; ③延长工期3个月。 施工单位上述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按事件2新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N后,土方工程的总费用应为多少? (3)在不改变各工作历时的情况下,发生事件1后,施工单位如何调整计划,使设备闲置时间最少,且满足计划工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