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有关问题通知
2016年10月14日 来源:来尚学教育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妥善处理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问题,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资格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12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01年以来在我省参加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已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因遗失或其他特殊原因损坏,要求补发资格证书者。
二、补办程序
(一)持证人在市(州)级以上报刊登载遗失声明(见附件1)。
(二)遗失声明公告两周后,申请者持以下材料至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原考试发证机构)办理补证手续。
1、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见附件2);
3、湖南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一份(见附件3,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近期二寸免冠同底(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所贴照片同底)彩色相片一张,装袋并注明单位、姓名。
(三)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接收审核汇总申请材料。
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负责接受补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及《湖南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情况是否属实),加盖经办人和单位印章。
盖章后按序整理材料,汇总后统一填写《 考点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发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卫生厅职改办。
(四)省卫生厅职改办接受审核材料,整理汇总后交省职改办审核。
(五)省职改办提请人事部补发证书。
(六)省卫生厅职改办将证书发至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
三、补办时间
每年于1月上旬和7月上旬分两次办理证书遗失补发工作,市州卫生局人事(政工)科将整理汇总的补办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卫生厅职改办。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工作关系到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市(州)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完善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理程序,防止各种疏漏和制假、贩假等现象的发生,对证书补发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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