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考点~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前押重考点:合同解除
2020年02月28日 来源:来学网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正在进行中,各地区有所不同:点击查看“全国2020年二级建造报考信息汇总【时间/入口/条件/准考证/成绩查询】”准考证打印:考前半个月开始!【注】福建省例外,福建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2月7-8日、14-15日、21-22日举行,2020年政策预计有变化。二级建造师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该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签字笔作答。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具有如下特征:(1)合同的解除适用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不发生合同解除。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一)发包人解除施工合同:1.承包人明确不履行;2.承包人工期内未完工,催告仍未完工;3.承包人完工质量不合格,拒绝修复;4.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二)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必须先催告,仍未履行的才能请求解除)1.发包人不按约付工程款;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材、构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标准;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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