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初级经济师考试基础知识考点:民法基础知识
2019年08月14日 来源:来学网【知识点一】民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
建议关注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事人身关系:平等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事财产关系:
财产归属关系:民事主体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为获取利益相互交换财产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知识点二】民事主体
建议关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法人、非法人组织。
【知识点三】民事法律行为
建议关注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来尚学教育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来尚学教育